体育教学部
本站首页|部门概况|党建工作|教育教学|科研学术|阳光体育|体质健康|对外交流
最新动态
· 每日金句(朗读版)|​​​​​...
· 近观“两山”|树木,也是树人
· 我校田径队勇夺2025年天津市学...
· 每日法治金句(朗读版)|建设人...
· 每日金句(朗读版)|习近平论不...
· 每日金句(朗读版)|习近平论把...
· 每日金句(朗读版)|习近平论建...
· 习近平:强化教育对科技和人才...
· 内蒙古自治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...
· 李宇歌
体育教学部
您的位置: 本站首页>>党建工作>>理论学习>>正文
党费收缴之党员可否预交或补交党费?
2020-09-04 16:12   天津先锋网

2020-08-30 15:57 天津先锋网

党员可否预交或补交党费?

党员交纳党费一般应按月交纳。如遇特殊情况,经党支部同意,可以预交或补交党费,但预交或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。提前预交党费后,因党员收入增加应当提高交纳党费标准的,在党员下次交纳党费时应补交差额部分。  

原文链接: http://www.tjzzb.gov.cn/zt/dfgz/dfsj/201603/t20160324_70416.html

关闭窗口

天津农学院体育教学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