体育教学部
本站首页|部门概况|党建工作|教育教学|科研学术|阳光体育|体质健康
最新动态
· 《求是》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...
·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中共中...
·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...
· 每日金句(朗读版)|习近平勉励...
· 《求是》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...
· 筑牢安全防线 护航校园平安 —...
· 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...
·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...
· 《求是》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...
· 党建引领谋新篇 体教融合启新程
体育教学部
您的位置: 本站首页>>党建工作>>理论学习>>正文
党费收缴之党员可否预交或补交党费?
2020-09-04 16:12   天津先锋网

2020-08-30 15:57 天津先锋网

党员可否预交或补交党费?

党员交纳党费一般应按月交纳。如遇特殊情况,经党支部同意,可以预交或补交党费,但预交或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。提前预交党费后,因党员收入增加应当提高交纳党费标准的,在党员下次交纳党费时应补交差额部分。  

原文链接: http://www.tjzzb.gov.cn/zt/dfgz/dfsj/201603/t20160324_70416.html

关闭窗口

天津农学院体育教学部